TETC財團法人臺灣電氣檢測中心 顧問
楊正光
一、 前言
我國自產能源缺乏,百分之九十八的能源需仰賴國外進口,節約能源為政府既定政策,積極的推動,全體國民應有共識努力配合,尤其是國際對於環保的重視京都議定書已於去年生效以及近年來國際燃料價格急速飆漲,均影響到國內能源之使用問題,以及經濟的成長。政府於2006年召開全能源會議並將推動能源技術服務業(Energy Service Company)簡稱ESCO,列為重要項目,希望在節約能源領域創出一片新天地,帶動國內對於節約能源工作之推動有更大的發展。國內電力工程業者在從事電力工程之設計、裝置或維護改善時亦應同時考慮到節約電力之重要,才能與時代潮流接軌,使供應之電力不僅是安全、可靠,而且是經濟、有效的使用。
當能源用戶與能源技術服務業ESCO簽訂合約作節能改善工程時,節能績效評估將是一項重要的項目,尤其是以節約績效保證方式簽訂合約,因節能績效涉及到節能成本與利潤分攤,為節能用戶支付費用與ESCO收到款項之依據,節能績效評估評估將是能源用戶與ESCO雙方應有共識之項目,可避免日後執行時支付費用造成紛爭。故節約能源績效評估之檢測與驗證方法 (Measurement and Verficiation)簡稱M&V ,必需公平合理並納入合約之條款中,將來工程完工驗收有所依據順利完成。本中心鑑於此項目為未來執行節約能源技術服務之要點,故提出有關M&V 之資訊,供電力工程業者在業務工作上可作為參考,亦為本中心服務之目的。
二、 目的
節能績效評估之檢測與驗證之主要目的略述如下:
1. 明確計算ESCO節能工程節省之能源用量與金額。
2. 確保並維持改善設備之運轉性能。
3. 提高ESCO保證節省能量之可靠性。
4. 供投資者評價改善之效果及作為投資獲驗收之依據。
三、 檢測與驗證考慮之因素
為避免節能用戶與ESCO因認知上的差異,造成彼此間發生爭議,在訂定檢測與驗證的程序時,需考慮以下的條件並取得節能用戶之認可:
1. 檢測範圍與項目應明確列出。
2. 檢測方法包括檢測之環境條件、作業程序、基準的確定。
3. 驗證之公信力如檢測人員之訓練、證照以及品質認證。
4. 檢測與驗證之成本包括檢測設備投資、檢測次數以及所需耗用時間。
四、 進行流程
能源技術服務業者在執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之改善工程前,需與能源用戶業者先簽訂初步的合作意願書,然後針對業主設備節能改善前過去 3年、各月份能源的耗電狀況、使用設備的情形等做成評估報告書,建立改善前的檢測及驗證基準並供業主了解其目前的能源使用現況。依據評估的結果擬定改善計畫書,提供業主審查並溝通相關的改善內容、所需的投資、使用的技術、檢測及驗證方法、預期的改善目標及履約模式等,取得共識後即可簽訂正式契約候進行改善工程施工。
改善工程完成後需與改善前檢測條件相仿的狀況下,進行改善後的檢測,以驗證改善工程前後之間的差異性,並作為確認是否達到預期的改善目標值,作為業主履約付款的依據。相關的流程如右圖所示。